非法石灰窑被责令停产后偷偷开工 负责人被拘留

2019-8-10 11:08| 发布者: jxrs |原作者: 程子元 杨小军|来自: 上饶日报

摘要: 铅山县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该县永平镇政府工作人员反映,该镇五都村林家自然村鸽子岭一家已被责令停产的石灰窑,偷偷摸摸向石灰窑里添加生产原料,继续进行非法生产。当晚8时许,环保警察会同该县生态环境局 ...
  7月26日,铅山县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该县永平镇政府工作人员反映,该镇五都村林家自然村鸽子岭一家已被责令停产的石灰窑,偷偷摸摸向石灰窑里添加生产原料,继续进行非法生产。当晚8时许,环保警察会同该县生态环境局、永平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永平派出所民警,对该石灰窑进行了联合依法查处。

  非法石灰窑擅自恢复生产被查

  经环保警察会同该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、永平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永平派出所民警核查,浙江衢州人汪某某在永平镇林家村鸽子岭与当地石灰窑业主合作,以石灰石、燃煤等为原料,经石灰窑煅烧生产生石灰,再经球磨等工序生产氧化钙等产品。

  7月19日,铅山县生态环境局对该石灰窑和氧化钙生产线进行了检查,再次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。7月26日,汪某某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,置国家法律法规和铅山优良生态环境于不顾,拒不执行生态环境部门的停产决定,安排工人向石灰窑添加物料,并启动氧化钙生产线。该石灰窑未办理环保手续,未建设任何环保处理设施,生产烟气与粉尘直接排放,严重影响了周边生态环境。

  非法石灰窑负责人被依法拘留

  为依法严厉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者的嚣张气焰,铅山县生态环境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,于7月27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环保警察处理。当日,该县公安局环侦大队经调查核实后,依据相关法律,对汪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  据介绍,近期,铅山县委、县政府针对石灰窑行业乱象,集中组织开展了全县石灰窑企业综合整治行动。该县各相关职能部门、乡镇密切配合,积极作为,迅即有力对全县石灰窑进行彻底整治。对办理了相关手续、但环保不达标的石灰窑一律责令限期整改,对通过整改仍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的石灰窑和非法石灰窑,一律依法依规坚决关停并拆除。并对全县石灰生产企业统筹安排,合理布局,全面规范石灰企业生产行为,提升环境治理水平,保护好铅山的蓝天净土碧水。

鲜花

握手

雷人

路过

鸡蛋
发表评论

最新评论
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