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饶市"门前三包"责任制管理办法》7月1日正式实施

2019-6-14 08:22| 发布者: jxrs |原作者: 石艳升|来自: 上饶之窗

摘要: 6月12日,从上饶市城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,2019年7月1日起《上饶市"门前三包"责任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正式实施。《办法》明确市城市管理部门是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的主管部门,与市场监管部门一起,对全市“门 ...
   6月12日,从上饶市城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,2019年7月1日起《上饶市"门前三包"责任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正式实施。《办法》明确市城市管理部门是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的主管部门,与市场监管部门一起,对全市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指导、监督、考核。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风景名胜区以及相关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工作的领导、组织实施、日常管理工作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责任人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。

  《办法》所称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是指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,按照“包卫生、包绿化、包秩序”要求,对城 市市容环境卫生承担相关管理责任的制度。具体就是要达到以下要求:

   一是包卫生。无暴露垃圾、渣土、粪便、污水,保持环境整洁;实行垃圾装袋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及方式投放垃圾,不得乱丢乱倒;不得擅自拆除、侵占、关闭环卫设施;建(构)筑物临街外立面及门窗、橱窗、门店招牌和景观照明设施保持整洁美观;建(构)筑物临街屋檐、窗檐、顶棚、阳台无污垢和积 存垃圾;劝阻和制止乱倒垃圾、污物、污水、粪便和损坏卫生设施等行为。

   二是包绿化。不得践踏和毁损草地、花卉、树木;不得擅自砍伐、移植树木;不得损坏绿地围栏、标牌等绿化设施;劝阻和制止攀折或损害花草、树木、占用绿地、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物品等行为。

   三是包秩序。不得乱摆摊、乱搭建、乱堆放、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刻画,不得在树木及护栏、路牌等设施上乱晾晒、乱吊挂;不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、牌匾和标识,户外招牌无残缺、无漏字或灯光显示不全;不得产生噪声、油烟等环境污染,不得散养家畜家禽;车辆不得乱停放,不得从事占道洗车、生产加工等违规经营活动;不得擅自占用、挖掘城市道路设施,不得损坏城市道路、桥涵、照明等设施。空调外机、防盗网(窗)等设施设置符合规定;劝阻和制止乱摆摊、乱搭建、乱堆放、乱停放、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刻画等行为。

  该《 办法》明确了相关责任。一是明确了责任人、管理人管理不力、落实不到位等督促责任和配合查处责任。二是明确了对违反“门前三包”规定行为的制止和报告责任。三是建立了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检查考评制度,对成绩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,对不服从管理、违反规定的通报曝光、处罚并作为其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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