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《中共上饶市委、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饶发〔2019〕10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印发实施,明确了上饶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,迈出上饶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新步伐。 根据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和要求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上饶市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,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,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,做到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,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,为“决胜全面小康、打造大美上饶”提供有力保障。 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实施政府、部门和单位、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,形成政府预算、部门预算、政策和项目预算全方位预算管理格局。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、执行和监督全过程,做到政策项目有评估,预算编制有目标,预算执行有监控,预算完成有评价,评价结果有约束,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。将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预算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,覆盖至各级政府所有财政资金,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。 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将绩效关口前移,各部门各单位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、项目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,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。按照“谁申请资金,谁编制目标”原则,各地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,要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、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,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,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,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,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批复下达。要建立重大政策、项目绩效跟踪机制,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“双监控”,建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,加强评价结果约束,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,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,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,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。 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,加快构建分行业、分领域、分层次的预算绩效标准体系,加快预算绩效信息化建设,创新绩效评价机制,明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主体公开内容,从绩效目标公开、评价结果公开、接受人大监督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,推进绩效信息全公开。《实施意见》还着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保障,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主体,要加强组织领导、监督问责和工作考核,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,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