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3日,上饶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3次主任会议,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《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》实施情况的报告(讨论稿)。上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主持会议,副主任管群良、周遐光、张祯祥、郑晓春、谢冠森、祝美清,秘书长夏秀川出席会议。 汪东进指出,开展《条例》执法检查,既是一次法律监督也是一次工作监督,对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意义重大。执法检查报告要按照客观全面的原则,突出条例实施的成效,又要直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 汪东进强调,农民建房管理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事关大美上饶建设,要加大宣传力度,突出宣传《条例》实施意义,重点宣传《条例》内容,确保《条例》宣传有广度、有深度、有针对性,让《条例》家喻户晓、入脑入心;要坚持规划先行,农村居民建房要以规划为纲,避免规划审批“两张皮”;要健全审批流程,加强部门配合联动,促进审批办理便民化;要切实加强监管,充分相信群众、发动群众、依靠群众,严格落实“五到场一公示”制度;要提升担当能力,着力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;要完善配套制度,各级政府根据条例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,确保条例有效实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