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数字产业集团是我省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、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的重要举措,以数字江西建设为核心,着力搭建“一个主体、两种模式、三大平台”的架构,形成数字经济生态圈。(一个主体:引领和带动全省数字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主体;两种模式:自主模式、合作模式;三大平台:数字产业发展和投资平台、数字技术应用和运营平台、数字科学研究和合作平台)。 据悉,数字产业集团注册资本10亿元,由江西省政府组建,省投资集团、上饶市数字和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起,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设立,并由省投资集团控股。数字产业集团由省投资集团实行二级企业管理,经培育、运营,逐步提升为省出资监管企业序列管理。该集团力争到2025年,打造成为国内规模前十的省级数字产业集团。 |